中国加速进入老龄化、少子化社会,预计老年抚养系数将由2000年的9.9(平均9.9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下跌至2020年的5.8以及2050年的2.3,传统中国的家庭养老模式将难以为继。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中国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始于1991年,主要依赖第一支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责任主体为政府,存量资产约为4.4万亿元,占比逾7成;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和员工,职业年金的主体为事业机关单位及其雇员,存量资产约为1.6万亿元,占比约3成;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刚刚起步,目前暂无统一的定义与范畴,占比微乎其微。
发展至今,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总量和金额不断提升,但替代率仍不足50%(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收入之间的比率),城镇平均养老金月发放约3000元;第二支柱职业/企业年金覆盖率很低,大部分人无法得到年金保障,整体养老储蓄缺口较大。
相比之下,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则显示出爆发潜力,这主要因为:中国整体社会养老储蓄缺口大,对第三支柱基础需求十分旺盛;个人养老需求日趋多元,促使商业养老产品进一步丰富;政策利好促进中国的个人养老金快速发展。
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需求的推动因素:
1、社会养老储蓄缺口大,第三支柱基础需求旺盛
中国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替代率不足50%,城镇平均养老金月发放约3000元;第二支柱职业/企业年金覆盖率很低,大部分人无法得到年金保障,整体养老储蓄缺口较大。国内各类非制度型养老金产品(如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等)同质化严重,缺乏定向税收优惠政策,与传统理财和房产相比投资缺乏竞争力,无法满足中产阶级及高净值人群的养老金融需求。
2、个人养老需求的日趋多元,促使商业养老产品进一步丰富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平均寿命的增长,以70后、80后为主的中国第一代中产阶级对养老生活的期望正在逐步提高,财富管理、养老管理和健康管理的需求逐步产生重叠,变得更为多元和复杂。和制度化标准化的第一和第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在快速识别和及时响应消费者个性需求方面独具优势。
3、政策利好催化中国的个人养老金快速发展
2017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试点指引(试行)》和2018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初步确定了保险公司和公募基金作为核心产品提供方、银行作为账户管理方的定位。
2018年5月,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拉开了第三支柱登台的帷幕。年中推进的个税改革则将税基由薪酬扩充至综合收入,并明确了教育、养老等定向税优扶持方向,这为过去分散于理财和房产投资的资金转向养老金投资提供了政策助力。
随着中国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全民风险意识不断增强,有效运用保险分摊风险的意识逐步提升,商业保险逐步成为居民、家庭、企业,甚至国家管理风险和跨期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未来的10—20年里,随着“65后”步入退休行列,消费者对于养老保险的意识将不断转变,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也将显著增加且日益重叠。
鉴于中国的个人养老账户还处于萌芽的状态,对比美国1974年ERISA法案推出后IRA的发展初期。从1974-1978这初期的5年,IRA年平均增速为70%($1B-$14B);从1974-1983这初期的十年,IRA年平均增速为60%($1B-$106B)。在第三支柱未来规模的计算上,一个理想的测算方法是按照增速去计算个人养老金五年、十年后的规模,但由于我们暂时缺乏目前准确的个人养老保险的资产规模的数据,我们采取另外的测算标准:按照美国IRA推出后逐年年末IRA账户占当年GDP的总值来类比中国个人养老账户推出的初期发展,其中GDP的增速按中国过去五年平均GDP增速进行估测,当然这属于一个较为乐观情况下的假设。
中国养老保险市场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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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根据上述假设,截至2028年,养老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合计可以达到12万亿,占第一支柱的88%左右,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养老三支柱合计可以达到GDP总额的13.27%,虽然仍处于世界较低水平,但相较于现有的养老金/GDP的规模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