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用户是否直面快递价格上涨压力?

最具有互惠性的做法,依然是在合理语境中用好“上门”的替代性方案

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让众多网购爱好者感到舒适。

长期以来,将快递私自放入驿站、快递柜“蔚然成风”,令广大用户愤懑不已。正如网友吐槽的那样,“没有一个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这种不顾用户要求、无视用户权益的行为不是少数。2021年6月25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进入黑猫投诉】舆情分析报告,监测期内,共收集快递、外卖配送类负面信息63043条。消费者吐槽较多的配送类问题主要有: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

更有甚者,一些服务机构面对消费者维权,不是自我反思,而是无理取闹甚至威胁有加。明明是己方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却反倒认为是用户在斤斤计较。转变这种荒诞的认知,不能靠服务机构的自觉,需要政策法规长出牙齿,让服务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行为不自觉的服务机构感到“痛感”。新规配套了颇为严厉的罚则,实有必要。

但处罚不是目的,合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实现共赢才是目的。在“全民网购”的局面中,任何一方想唯我独尊、颐指气使凌驾于他人之上,都是可笑的,也必然会遭到反噬。相互尊重,客观看待问题或困难,找到“最大公约数”,是迫切之事。

客观上,新规出台后,收件方式更加靠谱,对收件人肯定是好事,但也很可能会增加快递员的工作量。在快递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快递费用能保持相对稳定,快递企业默默扛下了一些不利因素。一旦“上门”量剧增,快递企业需要释放压力、保证快递员收入,用户就有可能直面快递价格上涨的压力。

新情况新问题就在眼前,如何平衡服务者和用户、快递员和收件人的权益,值得探讨。任性涨价当然不可取,但合理调整并非不可。春节期间,多家快递宣布不打烊,但调整了快递费用,同时在运力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也将“次日达”变成“隔日达”或“多日达”。由于这种举措具有合理性,不少用户是理解的。这也对未来继续搞好快递服务提供了有益启示。

相较于“涨价”议题,目前最具有互惠性的做法,依然是在合理语境中用好“上门”的替代性方案。“经用户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实际上是相互妥协或协商的结果,用户既部分让渡了权利,也享受到了一定的便利:在无法及时收件时有快递柜和驿站帮忙存件。这种情况,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剧烈改变。但前提是,“用户同意”是不可绕过的,之前做得不好的地方,应该加以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与“一言不合就不上门”相对应的,是不止一家快递企业依然坚持着上门服务,他们在征求用户意见的层面,做得相对较好,市场份额也逐步增加。这也说明,充分的市场竞争,会促使行业内部加快服务技术革新、激励服务方式转变,形成让企业和用户都受益的良性循环。

总之,在快递业发展迅猛、竞争激烈的态势下,坚持基本服务、保持深度合作、相互包容,是消解矛盾、减少快递乱象的重中之重。这一点,对各方来说都成立。

本文采编:CY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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