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书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2月23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及质量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行业协会、企业,严格遵守“八个不得”,切实规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及质量行为。

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介绍,当前重庆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和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价格行为不规范、广告违法、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仍然存在,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食品类(含餐饮)投诉举报3409件,先后对579起涉及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徐军副局长表示,各行业协会、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社会媒体和舆论反映的焦点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要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提醒告诫书主要内容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质量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开展经营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发布虚假广告,严禁开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囤积居奇而导致市场供不应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严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关口,不非法添加、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禁止销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食品。

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食品相关行业协会要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不得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行为。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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