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7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在10月11日前,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据9月28日报道,依据征求意见稿,以下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此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等。

本文采编:CY

推荐报告

2019-2025年中国网购市场运行态势及行业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2019-2025年中国网购市场运行态势及行业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4-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现状分析,2014-2018年中国网购市场调研分析,2014-2018年中国购物网站运行状况分析,2019-2025年中国网购市场前景与投资分析。

如您有个性化需求,请点击 定制服务

版权提示:华经产业研究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均注明出处。若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kf@huaon.com,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

人工客服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400-700-0142
010-80392465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