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0月分省份全社会累计用电量

    1-10 月,全国 27 个地区(不计西藏)实现用电量同比增长3。各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增速排名前五为新疆(11.95%)、安徽(9.50%)、陕西(9.46%)、江西(9.33%)、浙江 (8.35%);排名后五为甘肃 (-5.57%)、青海 (-4.95%)、 云南 (-2.18%)、宁夏 (-0.81%)、天津(0.64%)。

分省份全社会累计用电量

分省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同比

    10 月,全国 29 个地区(不计西藏)实现用电量同比增长4,仅内蒙古同比下滑。各地

    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排名前五为新疆(14.29%)、浙江(12.72%)、宁夏(10.75%)、陕西(10.36%)、广东(10.26%);排名后五为内蒙古(-2.64%)、天津(1.22%)、湖南(1.92%)、河南(3.05%)、黑龙江(4.13%)。

分省份全社会当月用电量

 

分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当月同比

本文采编:CY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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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及各产业用电结构分析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4877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剔除2 月份闰月因素,日均同比增长 4.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92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3%;第二产业用电量 34351 亿千瓦时,增长 2.3%;第三产业用电量 6652 亿千瓦时,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6847 亿千瓦时,增长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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