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未果 龙利得二次申报IPO

  11月30日,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再次披露招股书申报稿,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前次IPO被否,发审委对龙利得提出了5点问询。其中,龙利得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大额无息拆借资金用作临时周转的情形引起了发审委的重点关注;此外,上海昱畅为龙利得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达30%以上也引发发审委质疑。

  被否、更名后,IPO再出发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这是龙利得继今年1月IPO被否后,再次申请IPO。龙利得对这一次冲刺A股似乎信心十足。

  公司名称由“龙利得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也引入了金浦投资、诸暨东证和嘉兴力鼎三位股东。

  2015年8月,龙利得在新三板挂牌。

  2017年5月,龙力得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2018年1月,龙利得上会被否。

  2018年11月,龙利得再次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此次IPO拟发行8650万股,募集资金约4.21亿元,投向扩建生产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偿还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1.35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而前次IPO招股书申报稿披露,拟募集资金3.3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绿色环保印刷包装工业4.0智慧工厂扩建项目和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工大高新出售资产并购,龙利得曲线上市未果

  前次IPO被否后,龙利得曾在今年3月拟借力上市公司*ST工新实现曲线上市,不过最终未果。

  根据*ST工新今年3月14日发布的停牌重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龙利得股东徐龙平、张云学及其他股东持有的龙利得股权,但时隔2个月后,在今年5月15日*ST工新宣布暂不将龙利得纳入重组标的范围。

  *ST工新表示,公司与原定标的资产龙利得及其股东就交易条件等未达成一致。

  资料显示,龙利得于2010年4月成立,专业从事瓦楞纸箱、纸板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财务数据显示,2015~2017年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4亿元、5.85亿元、6.42亿元、3.77亿元;同期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692万元、4382万元、5449万元、336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99%、24.49%、26.79%和26.75%。

  同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19%、44.57%、51.69%和47.13%,主要客户包括立白集团、榄菊集团、益海嘉里、美国沃伦等。

  前次IPO上会,发审委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龙利得包装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大额无息拆借资金用作临时周转的情形。

  公司需说明:

  (1)拆入资金的用途,短期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必要性;徐龙平向亲友借款再向发行人拆出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2)是否履行相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利率确定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资金依赖,是否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2、报告期内,龙利得纸箱收入、毛利占比逐年上升,纸箱销售量与销售收入增速较高,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代表:(1)说明向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且跨年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是否与固定资产的增加相匹配;(3)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数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业绩是否匹配;单位生产人员营业收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提价情况比较,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主要客户存在私下协议对提价进行补偿等安排措施;(5)结合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原材料存货等因素的变动,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说明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上升及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6)说明存货周转率低、毛利高的合理性。

  3、报告期内,上海昱畅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30%以上。

  请说明:

  (1)上海昱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公司其他供应商采购情况对比、上海昱畅向其他第三方客户供货情况。

  4、2017年2月,无锡浚源将其于2016年下半年认购的140万股按照成本价3.3元/股转让给了吴献忠。

  请说明:

  (1)无锡浚源向吴献忠转让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无锡浚源的股东或出资人是否与吴献忠存在关联关系;该转让是否损害了无锡浚源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2)作为对吴献忠的股权激励,未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授予股份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与无锡浚源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利益安排,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

  5、报告期内,公司瓦楞纸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28%、99.81%、100.79%、78.09%,瓦楞纸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0.97%、54.40%、64.94%、47.50%。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纸箱行业整体产能与需求、现有产能、在建产能、拟募投产能等情况,说明新建产能是否能够有效消化。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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