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商法”正式实施,严令禁止“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将往规范化方向发展「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除了整顿代购、微商" 刷单炒信 "" 大数据杀熟 "" 强制搭售 "等,7 种常见违法问题也将得到根治。
  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26.1万亿元,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为29.16万亿元。
2011-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走势图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近五年,微商行业在我国的经济贡献以及就业人数上都处于爆发式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我国微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2000万个就业岗位,同时快速发展的趋势,将继续为我国再就业、待业人员提供更多充足的岗位,同时,我国微商行业市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有利于提升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居民生活水平。
  近几年我国微商行业人员数量迅猛增长,2014-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从752万人增至2018万人,如下图所示:
2014-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从业人数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从微商细分市场来看,食品占据最大比重,占比26.2%,其次是生活用品、化妆品等,分别占比23%和18%。主要原因在于微商的主要用户是女性,女性是家庭的消费主体,他们对于化妆品及母婴产品的需求较大,微商销售的产品省去了中间商和店铺的成本,价格较实体店更低,加上熟人推荐,因此他们更偏好选择微商。
2017年我国微商细分市场分布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消费升级,人们的消费观念也逐渐改变,微商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期,2013-2017年,我国微商市场规模从245.8亿元增长至5225.5亿元,翻了20倍以上。未来随着微商市场的逐渐规范,微商的规模将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3-2017年我国微商市场规模及增速走势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电子商务法》明令禁止 7 类违法行为
  1、刷单炒信
  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商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禁止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 " 炒信 "" 刷单 " 行为。
  2、大数据杀熟
  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可以利用掌握的用户数据,对于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做出给老客户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贵的 " 杀熟 " 行为。
  3、强制搭售
  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经营者要基于信息透明、公开的原则,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让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搭售项目。
  4、不退还押金或设置不合理条件
  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5、排除、限制竞争 " 二选一 "
  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强令商家 " 二选一 ",是电商平台排除、限制竞争的常用手段,《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设置 " 二选一 " 的行为构成了垄断违法。
  6、个人信息保护
  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进行非法交易、共享、泄露个人信息,强制推送商业广告等违法行为。
  7、删除商品或服务评价
  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有网友担心,1月1日开始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海外代购者需注意: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即将在2019年初实施的《电商法》,对代购这一类“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出了明确定义。
  其中,“个人代购”符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经营”的几大要件,被纳入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也就意味着,一般经营规模较大、频率较高的职业代购,都应登记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许可,并且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对个人代购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她们的管理成本和税务成本都将直接上升。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 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新的《电商法》出台后,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更是一件好事,让买买买变得更加放心和规范。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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