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定义及分类
生活垃圾处理专指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包括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清扫、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目前我国城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 千克/日,且以每年 8%-10%的速度逐年增加,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
相对于水处理和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起步晚,当前我国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占主导地位,焚烧增长较快,堆肥负增长。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下,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增长相对较快,卫生填埋处理能力增速放缓,堆肥等其它处理能力逐步萎缩。
堆肥处理对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的要求较高,而有机垃圾通常占垃圾总量比重不足三分之一,这就制约了堆肥处理的未来发展规模。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更为彻底,特别是对于可燃性致癌物、病毒性污染物、剧毒有机物,焚烧几乎是惟一有效地处理方法。焚烧处理可以使垃圾体积减小90%,重量减少80%-85%,减容性效果明显。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可以回收利用,用来发电或者供热,焚烧后的灰渣还可用于生产水泥和制作砖块。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考虑,垃圾焚烧发电的诸多优良特性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土地、能源紧缺的客观现实。因此,社会对于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将最终表现为推动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的重大驱动力。
生活垃圾三种主要处理方式对比
比较项目 | 卫生填埋 | 堆肥 | 焚烧 |
技术可靠性 | 可靠,属传统处理方法 | 较可靠,在我国各地均有实践经验 | 较可靠,在国外属成熟技术,但国内缺乏经验 |
工程规模 | 工程规模一般很大 | 静态间歇式堆肥厂一般规模100~200吨/天,动态连续式可达300~500吨/天 | 单台焚烧炉常用规格为150~500吨/天 |
选址难易 | 困难,特别在市区极为困难。要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污染,远离市区,运输距离远。 | 较易,仅需避开居民密集区,气味影响半径小于200m,运输距离适中。 | 可靠近市区建设,运输距离较近,但是近年来,选址问题越来越敏感 |
占地面积 | 一般为700~1000 m2/t | 中等,一般为110~150 m2/t | 较小,一般为60~100 m2/t |
投资(万元/吨) | 18~27(单层合成衬底,压实机进口) | 25~36(制有机复混肥,国产化率60%) | 50~70(余热发电上网,国产化率50%) |
处理成本(元/吨) | 35~55 | 50~80 | 90~160 |
操作安全性 | 较好 | 好 | 好 |
适用条件 | 无机物>60% 、含水量<30%、密度>0.5 t/d | 从无害化角度,垃圾中可生物降解有机物≥10%,从肥效出发应>40% | 垃圾低位热值>3300KJ/Kg时不需添加辅助燃料。 |
管理水平 | 一般 | 较高 | 很高 |
产品市场 | 沼气可作发电、取暖 | 堆肥产品单一且不稳定,市场有一定困难 | 热能利用发电,但需得到政府的支持 |
最终处置 | 本身是一种最终处置技术 | 非堆肥物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20~25% | 仅残渣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10% |
地表水污染 | 完善的渗沥水处理设施,不易达标 | 可能性较小,污水应经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 炉渣填埋时与垃圾相仿,但飞灰较难处置 |
地下水污染 | 场底防渗、投资大 | 可能性较小 | 可能性较小 |
大气污染 | 有轻微污染,可用导气、覆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 | 有轻微气味,应设除臭装置和隔离带 | 应加强对酸性气体、重金属和二恶英的控制和治理 |
土壤污染 | 限于填埋场区域 | 需控制堆肥重金属含量和pH | 灰渣不能随意堆放 |
环保措施 | 场底防渗、分层压实、填埋气导排,渗滤液处理 | 生产成本过高或堆肥质量不佳影响产品销售 | 二恶英、污水、噪声控制、残渣处置、恶臭防治 |
主要风险 | 沼气聚集后引起爆炸,场底渗漏或渗滤液的二次污染 | 生产前需进行垃圾成份分析,此工程完成无重大风险 | 焚烧不稳影响发电生产,烟气治理不利导致大气污染 |
国外发展状况 | 总的发展趋势是比重越来越小 | 堆肥市场销路的制约 | 发达国家和国土资源小的国家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达到1013座,同比2016年增长7.8%。我国的垃圾处理厂多为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为国家财政支持,由政府拨付资金,垃圾处理厂每天的运营状况如何、垃圾处理吨数、资金使用状况等都会向上级直接领导机构汇报,基本上不需要自负盈亏,依靠财政拨款运作整个垃圾处理厂。除政府外,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企业规模大都偏中小,行业内缺乏绝对领先的龙头企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散。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636亿元,比“十一五”投资规划增长205%。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大幅增加至1730亿元,增幅达142.4%。“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约1924亿元。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7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人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
从处理技术上分析,卫生填埋和焚烧仍然是中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分别占62%和30%,特别是焚烧近年来增长迅速,是2006年的4倍以上,焚烧占比的提升缓解了中国环卫设施选址难的困境,但同时也带来了以反焚烧为核心的“邻避效应”。
其它处理技术仅占垃圾清运量的2%,但其中处理技术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包括热解、气化、水泥窑协同、好氧堆肥、厌氧发酵、湿解等多种方式。虽然这些技术仍未成熟,在工程实践中存在较多问题,但这些项目有助于中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创新和探索。
目前,中国仍有6%的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能力仍存在4.5-5万吨/日的缺口。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分布格局
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体系导致城市和农村垃圾处理水平差距较大,2016年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47%,同时可以看出农村生活垃圾在过去提升速度并不快。目前中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已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仍很低,农村垃圾治理必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新热点。2016年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五有”(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资金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省份进行验收。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稳定村庄保洁队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逐步放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节的经营性项目,推行企业化运行机制。”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从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横向扩展将加速。一方面,“跑马圈地”式的区域扩张仍将持续。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政府主导,因此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对能否中标有重要影响。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部分省市的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早已由地方政府授予其下属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如上海、重庆、广州的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分别授予了上海环境、重庆三峰和广环投;此外,中国光大国际、绿色动力环保等具有国资背景的全国性投资类企业在项目获取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在股东背景没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企业的运营实力则成为制胜法宝。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对项目报价敏感度较高,运营经验丰富、具有较强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往往更受青睐。总体而言,国有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在地级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争夺中,凭借其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较强的政企合作关系占据有利地位;而对于财力有限的县级市项目,规模相对较小的民营企业凭借其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脱颖而出”。
四、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产量逐年递增,城市与环境愈加不堪重负。然而,另一方面,垃圾处理回收行业却面临“吃不饱”的困境。由于回收垃圾量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的需求而导致的企业亏损现状比比皆是。垃圾处理行业为何会落入如此尴尬的境地?多半是因为再生资源领域回收体系无序、产品标准缺失、技术落后。
一是缺乏专业、规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无组织、无管理、不环保的小回收主体在整个回收行业中占较大比重。回收网络建设具有公益属性,但却长期被政府看成商业属性。因此,很多地区的回收网点,即社区回收站点以及分拣中心,没有纳进城市土地建设规划,常常被行政部门以不符规划为由被陆续拆除。
在街道设置交投站、接收站很难,很可能会遇到居民不支持的情况。比如,湿垃圾处置厂地尤为难找。目前该公司每天可以处理70-80吨湿垃圾,可以将餐厨湿垃圾制成肥料,制成的肥料卖给园林绿化公司,销路不愁。但是这一业务想扩大规模,受到限制,找不到新厂地。
二是行业产品繁杂标准欠缺,部分品种甚至无标可依,给分类回收利用增加难度。
目前各地政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但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生活垃圾缺乏全国统一的分类标准和分类目录,普通大众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其他垃圾只能填埋和焚烧,哪些是有害垃圾需要专业化投放和储存。
比如废纸、废塑料、废纺织纤维、餐厨废弃物等,品种、成分混杂,检测手段、议价标准各异,无章可循,无标可依。行业的非标准化,不但给加工利用和电子交易造成困难,也给政府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带来很大困扰。
三是行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规模优势,再生资源利用能力受限。
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尚存诸多技术瓶颈,回收环节分拣粗放,缺少精细化分拣技术,加工利用环节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尤其缺乏处理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
以前认为再生资源是低档次、低门槛,不需要技术含量,导致行业里面没有产学研模式,没有大量科学基金的投入。而日本在再生资源领域投入大量研发经费,技术含量非常高。比如线路板,日本把里面的金属提取出来,提取比例达到98%。
2、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已初成体系。但在具体实践中,现行的法律法规内容上一般性表述多,而可操作性不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定多,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定偏少;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管理涉及较多,而对垃圾分类涉及较少。因此,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能和义务。应赋予县一级政府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定价权,进一步明确乡镇及村一级的责任,将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权,明确其监督权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确立环卫部门与废品回收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探讨将环卫回收与废品回收两条线合二为一。如明确生产者的法律责任,规定生产者回收包装物的强制责任,对有毒有害垃圾的强制回收责任等;明确居民的法律义务,通过立法明确居民对垃圾分类、减少垃圾排放等义务。
二是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建立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行,重点扶持和鼓励一些有资质的企业协助政府实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考核监督,使垃圾综合处理深入人心,让从垃圾分类开始的减量化、资源化成为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建立长效管护制度,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基层管理能力,逐步将设施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善环保部门监管、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化的投资,实行谁投资谁受益。
三是出台经济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以激励机制改变行为人(厂商和消费者)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内化生活垃圾问题的外部性,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可循环。如垃圾按量收费、原生材料征税、循环回收补贴、生产者责任延伸、预收处理费用、押金返还制度、最低再生物质含量标准等,都是可以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选择。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市场深度调查评估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