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图」

一、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内部管理体系主要由各行业协会组成,其中包括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部门/协会

主要职责

国家发改委 主要职责是综合研究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其中包括电力行业经济技术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法规的拟定、行业标准的审批及发布、对行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电网建设并规划等工作。
工信部 主要负责研究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起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国家能源局 主要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电力履行统一监管,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拟订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等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负责电力场综合监督管理、电力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电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电力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职责是接受政府委托,制订行业规章规范、产品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同时组织参与行业及市场的统计和研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证行业内的公平竞争,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等。下设有变压器分会、高压开关分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等分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修订机械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宣传贯彻;参与行业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行规行约,促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 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 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光伏 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等。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国家能源局 2015.07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优化升级配电变压器:从配电变压器研发、生产、使用等多个环节,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的推广应用,提高覆盖率;大力推进老旧配变、高损配变升级改造,推动非晶合金变压器、高过载能力变压器、调容变压器等设备的应用。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5.07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
国家发改委 2015.09 《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通过配电网建设改造,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以智能化为方向,按照“成熟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原则,全面提升配电网装备水平。
国务院 2015.10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
国务院 2016.05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发展智能绿色制造技术,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大规模应用,攻克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推广节能新技术和节能新产品,加快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技术的研发应用。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6.11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发展风电光电。按照存量优先的原则,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6.12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发展高效锅炉、高效内燃机、高效电机和高效变压器,推进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不断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
国务院 2016.12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国务院 2016.12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
国家发改委 2017.01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目录包括“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与“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相关的控制类产品”,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7.05 《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 加强能源产能合作。我们愿与各国开展能源装备和工程建设合作,共同提高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实现互惠互利。开展能源领域高端关键技术和装备联合研发,共同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深化能源各领域的标准化互利合作。
国家能源局 2018.02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06 《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重点培育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高端纺织、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国务院 2018.07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国务院 2018.09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 2019.02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目录涉及节能型变压器制造、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 2019.05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门 2019.10 《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 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制造业短板领域设计问题有效改善,工业设计基础研究体系逐步完备,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展。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汽车、电力装备、石化装备、重型机械等行业,以及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领域实现原创设计突破。
国务院 2019.12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智能家电十大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区域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
国家能源局 2020.01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提高站位,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关键时期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重点,全力确保重要用户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 2020.03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按月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投资营造良好环境。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06 《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科学有序推进重点流域水电开发,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国家能源局 2020.06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落实《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 2020.07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中共中央 2020.1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打造新兴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
国务院 2020.10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2020.12 《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 加大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力度。自2021年6月起,新增变压器须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支持可再生能源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数据中心、5G基站、采暖等领域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提高高效节能变压器在工业、通信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推动淘汰低效变压器。组织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对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变压器专项监察,加大对在网运行低效变压器的监察力度。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变压器。加快电网企业变压器能效提升。推动电网企业开展在网运行变压器全面普查,制定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23年,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变压器。加快电网企业变压器升级改造,推行绿色采购管理,自2021年6月起,新采购变压器应为高效节能变压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国家能源局 2021.04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电力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
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 2021.12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鼓励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光伏应用项目。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动交通领域光伏电站及充电桩示范建设。在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统筹推进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地区在农业设施棚顶安装太阳能组件发电。支持智能光伏在信息通信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多种形式的“光伏+”综合应用,在各领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文采编:CY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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