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快递柜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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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巢快递柜对存放超过12小时的包裹进行收费风波持续发酵,并引发连锁反应,继浙江杭州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硬核”通知决定暂停启用丰巢快递柜后,一些小区陆续宣布暂停使用且遭到部分业主的抵制。

“‘一元打赏’的模式是一种自愿选择的服务方式,而此次的收费模式是强制行为。两者性质不同,故此引起舆论较强的反响。关键是快递柜企业此番收费的‘大动作’,是否真正体现出便民服务的初衷,是否依法合规,是否能实现快递柜企业、快递物流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平衡。”

5月13日,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呼吁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第一,快递柜服务在用户收件不便的情况下,为用户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疫情期间,为无接触投递发挥了作用。

第二,快递放置快递柜应先征得用户同意。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若未经用户同意投递,那么因超时而造成的费用,收件人就没有义务支付。

第三,关于快递柜收费问题不能“一刀切”,而是要建立在双向选择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快递柜存在的初衷是收件人收件不方便时的备选项,对于快递公司配送量过大且在保障时效的前提下,快递柜是最好选择。因此,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快递员告知其存放收费政策从而保障用户知情权,那么收费是可以的。

“事先联系收件人获得同意、收件人收件不便委托放置快递柜、特殊环境下无法直接送递的快件采用快递柜服务方式,属于正常的快递配送服务,产生的费用可由收件人负责。其他情况下,包邮或收件人已支付快递费,在配送范围内的快件,配送中再向消费者收取快递相关费用,则涉嫌二次收费,存在违规。”

在解筱文看来,快递柜服务的模式和方向是符合市场发展的,应该悉心研究,纳入社会物流体系,甚至在整个电商行业发展中探求商业模式,在体现公益服务的基础上,更大发挥其市场价值,而不应贸然粗暴收费,或转嫁费用于消费者,以免断送这种新兴的末端物流服务方式。2019年开始,由智能快递柜企业创设的柜体广告投放模式,就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新。但是,快递柜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比较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粗暴,整体发展还在探索中。快递柜相关企业和资本方,应该多一些长远发展的战略定力,少一些短期谋利的浮躁心态。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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