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0万买回迁房 房主拒绝过户只因房价涨到200万

    拿着法院执行的通知,史某却偷偷将涉案房屋卖给了孔某,为此史某因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服刑出狱后,史某仍拒绝过户,法院依法直接将涉案房屋予以过户。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将执行裁定书送达给史某,面对大家,史某说自己将继续起诉。

    案情回溯 9年前买房 赢官司也没拿到房本

    涉案房屋位于丰台区莲怡园,83平方米。王某于2007年4月2日从房主赵某手里买了该房,约定房价40万元,交钱后,王某搬入房内居住。但因为房屋属于回迁房,当时房本没下来,双方约定,待房产证办下来再过户。

    2011年,赵某以没收到房屋款为由,起诉王某,但后来赵某又撤诉。一年后,赵某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史某名下,此时原本40万元的房屋已经升值到200多万元了。于是王某起诉赵某和史某,要求两人将涉案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将房屋从史某名下过户回赵某,然后将房屋再过户给王某。赵某和史某不服上诉,后二人撤诉。

    因赵某和史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王某于2013年1月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个月以后,法官发现史某已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孔某。被法院冻结的房屋竟被卖了,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法院将史某移交给公安机关。

    2014年3月,丰台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2月史某出狱。

    在此期间,王某曾起诉史某、赵某和第三人孔某,要求确认史某将房子卖给孔某的合同无效,后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王某的诉求。

    最新进展 法院强执过户 买主将得产权

    今日上午,丰台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来到位于八一电影厂附近的涉案房产所在小区,送达法院执行裁定书,告知史某和赵某将涉案房屋已经从史某名下过户到赵某名下,下一步法院将房子直接过户给申请人王某名下。

    据承办法官许秀山介绍,史某服刑完毕后,他将史某和赵某约到法院,告知二人将涉案房屋从史某名下过户到赵某名下,这需要史某或者赵某先申请,“但是他们俩谁也不申请,于是法院依法直接将涉案房屋过户到了赵某名下,下一步再将房子过户到申请人王某名下。”

    许秀山说,法院将直接通知国土资源局和税务局,将法院裁定给两部门,就可以过户房产。也就是说,王某从2007年买了房子9年后,终于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我妈一辈子就这么两套房,我进去一年算什么啊!”今天上午,正巧在家的史某表示,他对自己服刑并不在乎,反而觉得自己很冤。在他看来,母亲是因为不识字,才被自己表哥联合王某欺骗卖房,自己一家也没有收到房款。

    许秀山表示,像史某这样强硬的被执行人确实少见,在法庭上他也毫不讳言拒绝履约。

    史某表示,他要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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