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分析「图」

我国仪器仪表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仪器仪表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我国仪器仪表行业中其他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主要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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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年)》 2010年 科技部 重点支持在精度、量程、环境适应性或功能上有突破性发展的新型仪器仪表,以及采用新原理、新结构、新材料的新型仪器仪表。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 2013年 工信部 将“质谱分析检测技术”明确列为具有应用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开放性等特点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优先发展。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2016年 国务院 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的特点,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突出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国家实验室,研发高端科研仪器设备,提高科研装备自给水平。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突破微流控芯片、单分子检测、自动化核酸检测等关键技术,开发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医用生物质谱仪、高通量液相悬浮芯片、快速病理诊断系统等重大产品,研发一批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和精确治疗诊断试剂以及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高精度诊断产品,提升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竞争力。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食品等重点领域应用,加速发展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等新产品。
《仪器仪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年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以国家重点产业安全、自主、可控为契机,推进重点产品核心技术自主化进程,力争基本形成国家大型工程项目、重点应用领域自控系统和精密测试仪器的基本保障能力和重大科技项目所需自控系统和精密测试仪器的基础支撑能力。
《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7年 工信部 提出了要加强智能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智能化再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加快智能再制造标准研制等八大任务。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 2017年 国家发改委 将智能化实验分析仪器、在线分析仪器列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大力发展医用质谱分析仪。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018年 国家统计局 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列入“高端装备制造业”行业大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 国家发改委 将“药品、食品、生化检验用高端质谱仪、色谱仪、光谱仪、X射线仪、核磁共振波谱仪、自动生化检测系统及自动取样系统和样品处理系统”列为鼓励类行业。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 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 2020年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端通用科学仪器的设计研发,聚焦高端通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研究,推动高端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快速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年 全国人大 明确提出要“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中国仪器仪表下游应用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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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提出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全面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2016年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 以国家重点产业安全、自主、可控为契机,推进重点产品核心技术自主化进程,力争基本形成国家大型工程项目、重点应用领域自控系统和精密测试仪器的基本保障能力和重大科技项目所需自控系统和精密测试仪器的基础支撑能力。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2016年 生态环境部 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建立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体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数据及仪器参数变化评估及预警体系,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年 生态环境部 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2016年 科技部 将“体外诊断类-新型医用质谱仪,研制基于基质辅助激光解吸附等软电离方式的飞行时间、四极杆或串联高精度质谱仪。研制常用的同位素内部参考品,并建立常用的质谱数据分析库”列为重大产品研发重点发展方向。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科技支撑任务(一):药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药品快速检验新技术及装备、应急检验方法、补充检验方法等研究。加强药品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 工信部 重点推广污染物现场快速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氨、重金属、三氧化硫等多参数多污染物连续监测,车载、机载和星载等区域化、网格化环境监测技术装备。
《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 2019年 生态环境部 “十四五”期间,国控点位数量从1,436个增加至2,000个左右,改进空气质量评价与排名规则,排名范围扩大到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提高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仪器精度,颗粒物组分监测覆盖全部PM2.5超标城市,重点区域、臭氧超标城市及重点园区按要求开展VOCs组分监测。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2020年 生态环境部 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要加强组织实施,监测、执法、人员、资金保障等重点向VOCs治理攻坚行动倾斜。
“十四五”规划 2021年 全国人大 “十四五”期间及至2035年,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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