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省建筑业总产值
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总产值为614.08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7.62亿元,按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558302元/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6731元/人。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总产值及劳动生产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总产值为614.08亿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分别为:546.5亿元、47.57亿元、20.01亿元,分别与2022年同期相比:30.28亿元、8.14亿元、9.2亿元,分别占青海省总产值的:88.99%、7.75%、3.26%。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建筑业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产值为5.4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4亿元,在外省完成的产值为241.25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57亿元。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装饰装修及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青海省建筑业企业单位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企业单位数量为620个,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03个,企业人员数为6.12万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57万人,从事经营平均人数为11万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8万人。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企业单位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企业人员数及从事生产经营人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为2294.41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90.7亿元,其中:上年转接合同额及本年新签合同额分别为:1167.99亿元、1126.41亿元,占青海省签订合同额的:50.91%、49.09%。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企业合同金额及签订金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金额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青海省建筑业各产业情况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竣工产值为243.49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8.58亿元,人均竣工产值为221375元/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9195元/人。
2015-2023年青海建筑业竣工产值及人均竣工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962.9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8.55万平方米,人均施工面积为88平方米/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6平方米/人,其中,新开工面积为254.59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99万平方米。
2015-2023年青海房屋施工及人均施工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省建筑业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为225.08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0.2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价值为47.91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04亿元。
2015-2023年青海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及竣工价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其中,2023年青海省住宅、办公用房、厂房及建筑物、其他未列明的房屋、科研、教育及娱乐用房、商业及服务用房、文化、体育及娱乐用房、仓库竣工面积分别为:84.27万平方米、38.76万平方米、33.82万平方米、22.7万平方米、19.47万平方米、18.27万平方米、4.02万平方米、3.77万平方米,分别占青海省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的:37.44%、17.22%、15.03%、10.09%、8.65%、8.12%、1.79%、1.67%。
2015-2023年青海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其中,2023年青海省住宅、厂房及建筑物、商业及服务用房、科研、教育及娱乐用房、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办公用房、仓库、文化、体育及娱乐用房竣工价值分别为:17.1亿元、8.23亿元、6.64亿元、5.38亿元、4.99亿元、4.22亿元、0.68亿元、0.67亿元,分别占青海省房屋建筑竣工价值的:35.69%、17.18%、13.86%、11.23%、10.42%、8.81%、1.42%、1.4%。
2015-2023年青海各房屋建筑竣工价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青海各房屋建筑竣工价值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注:根据建筑业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情况,房屋建筑分类中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科学研究用房屋、教育用房屋、医疗用房屋、厂房不再进行统计。